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4日 来源: 阅读:861次
园区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关于征集2014年度和2015年度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半导体照明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人:黄卓 89777061
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
2014年6月23日
关于征集2014-2015年度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
半导体照明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总体规划部署,现征集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半导体照明(LED)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合作平台两岸联合资助项目。
一、支持重点
(一)2014年度
2014年度联合资助的重点领域为半导体照明(LED)和5G移动通信技术,主要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半导体照明(LED)
(1)先进或次世代荧光粉(提高LED照明光效、光品质等核心材料)
(2)MOCVD(金属有机物化学气相沉积设备,LED产业最核心的重大装备)
2.5G领域
(1)5G接入网组网技术
①高频通讯的组件、天线和接入网技术
②全双工之干扰消除与组网技术
③多天线技术的天线、波束信道处理与基频技术
④干扰管理技术以及无线资源管理与分享
⑤新型物理层如滤波器组多载波技术
⑥多频接入技术
⑦高速移动(500公里)的信道模型与传输技术
(2)低功耗绿色通信技术
①支援多连结(Massive Connectivity)与小数据传送、绿色低能耗与蜂窝协助的机器类通信技术
②系统资源可配置的支持传统蜂窝网络的新型无线网络,包括虚拟网络技术、资源可配置通信网络架构、多域资源发掘与资源配置利用、可配置通信协议、动态资源管理与分配、干扰协调与控制等。
(二)2015年度
2015年度联合资助的重点领域为半导体照明(LED)和5G移动通信技术,主要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半导体照明(LED)
(1) 标准检测认证
①LED产品的可靠性测试方法研究
②LED照明产品的光引擎/模块接口研究及标准化
③ELI(高效照明产品)认证
(2)超越照明的创新应用
①LED照明在农业、医疗、健康照明等领域的应用
②LED光通信与可穿戴电子相结合技术研发
③先进或次世代荧光粉(提高LED照明光效、光品质等核心材料)
2.5G领域
(1)无线技术及验证
①5G移动通信终端应用研究与验证环境开发
②5G移动通信终端、基站空口关键技术与接口研究与验证
③5G移动通信终端零部件接口与测试标准研究与验证
④5G移动通信终端测试集成电路开发
(2)未来网络的5G体系结构与互联互通技术
①5G网络功能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 ,云计算与未来互联网体系结构
②5G无线接入网及核心网络结构与接口
③5G物联网与未来互联网体系结构与接口
二、申报须知及要求
1.双方合作单位应分别向各自征集部门进行申报,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体申报(或参加)的项目,要求企业必须有相关配套资金投入。
3.合作双方已经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4.优先支持有港澳科技机构共同参与的研发项目。同等条件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对台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的项目优先。
5.大陆提交的申报书项目名称、合作单位及负责人等信息必须和台湾合作伙伴申报内容一致。
三、申报方法
1.本次申报采取大陆项目单位离线填报、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汇总提交的方式。请申报人登陆http://pm.istcp.org.cn/DClient.aspx下载安装“单机版填报软件”进行申报。完成软件安装后,请打开软件,点击“项目申报书”->“添加”->勾选“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填写项目申报信息,项目序号请填写“海峡中心与工研院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请点击“检测”检查是否有漏填内容;上报申报材料时,请点击“导出上报科技部数据”,导出ZIP数据包,刻入光盘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并提交。以前曾下载过离线填报软件的,请务必重新下载,否则格式不对。
2.请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如项目由一个单位牵头、若干单位共同参与,应明确各自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事宜。
3.申报2014年度项目的单位于2014年6月25日16:00点前将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申报2015年度项目的单位于2014年7月5日16:00点前将申报材料1份报送至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4.项目名称应通俗易懂,不宜过于宽泛,尽量不要出现专业术语的外文缩写。
5.本次申报2014年度的项目将作为2014年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备选库项目,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定为2014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本次申报2015年度的项目将作为2015年港澳台科技合作专项的备选库项目,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定为2015年4月1日,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3年。
6.如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国家科技计划(973、863、支撑计划、国合专项等)项目(课题),如当年结题的可以提出申请,但需在研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承担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遵守《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2〕123号)的相关规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利平、袁明明
电 话:(0731)84586904
传 真:(0731)84586828,(0731)84586904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59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大楼714(海程大酒店正对面)
Email:zhouliping302@sina.com.cn
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
2014年6月23日